2008年6月30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全国法制新闻研讨会在沪举行
本报记者 蒋宜

  本报讯 2008全国法制新闻研讨会6月28日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本届研讨会的主题是“法治精神·舆论监督·和谐社会”。
    近60名国内法制新闻业界代表和学术界专家学者以及司法部门官员济济一堂,共同探讨新时期下法治与传媒关系、法制新闻与舆论监督、法制宣传与构建和谐社会等议题,充分发挥法制传媒对法制宣传工作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会长、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到会并发表讲话。他说,我国有13亿人口,他们理应是法治建设的主体,如果他们中的大多数不懂法、不信法,法治的大厦就犹如建在流沙之上。因此,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特别是树立其法治精神,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基础和根本。
    张苏军指出,法制新闻界发展的最原始的动力,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制新闻这种“消费品”的需要。因此,媒体和学界应该着重研究如何更好地满足这种需要,并在满足的基础上进一步培育这种需要,树立全民的法治精神。法制类媒体更应在提高舆论监督的能力上下功夫;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法制新闻宣传的效果,增强法制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围绕改革开放工作中的重点问题,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在报道热点问题时,法制新闻媒体和法制新闻工作者应该善于从法治的角度去报道,通过对各种矛盾纠纷的法律解读,来引导人民群众对中央各种政策措施的正确、理性的理解。
    研讨会上,本报总编辑杨永敏作了题为“新闻监督中的证据收集”的主题发言。